2021年1月18日,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科研副产品管理,在审阅各研究室提交2020年度科研副产品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的基础上,由科研处、院纪委、财务处等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,对我院各研究室2020年度科研副产品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。
检查小组重点对小麦、水稻、棉花、油料、果树、甘薯遗传育种、甘薯加工利用等研究室进行现场检查,详细了解了各研究室科研副产品的处置情况,查看了科研副产品的台账记录,并对台账记录不规范的研究室提出了整改要求。通过检查,各研究室和科技人员进一步增强了科研副产品处置管理的规范意识,促进了我院《科研副产品管理处置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全面实施。
撰稿:张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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